公告:
参展流程

1.    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《参展合同表》并加盖公章,邮寄或传真至01062957691

2.    报名后,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展览会办公室指定帐户;

3.    展位安排以“先付款,先安排”为原则进行;展览会办公室将保留对所有展位统一协调的权利,厂商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,展览会办公室将视作自动放弃,取消参展申请,展位不予保留;

4.    参展单位无权将其展台租或转让给第三方,无权用任何方式为非参展单位在会场宣传;

5.    会务接待、住宿、展品运输等详见《参展商手册》,《参展商手册》将于展会开幕前一个月快递至参展单位或在大会官方网站上下载。 

更多?组织机构
  • 批准单位:
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  • 支持单位:

  •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

  •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

  • 主办单位:

  •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

  • 承办单位:

  • 北京朗普展览有限公司



更多?下载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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